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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善欲人知會是很大的罪孽嗎





發問者: 阿茂
 

為善欲人知會是很大的罪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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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大ㄚ駿

擅長領域:

回答時間:
 
佛教 | 道教
2011-02-24 16:44:44
 








版主的提問非常好.


1.在佛教有所謂 <陽德與陰德>.為善欲人知屬陽德.以德

業而言自然 
小於陰德較為可惜.為善欲人知不是罪孽.行

惡不悔改才是罪孽喔!.



2.依聖經的教導耶穌認為做善事的原則是「右手做的,不必讓 


左手知道」也就是為善不欲人知的意思.耶穌又說為善求

知的.他已經得了他的賞賜
?天父不再賞賜給他.{不再賞

賜也不是罪孽}.



用大陸首善陳光標先生來台灣發數億元紅包為例子... 


對陳先生的〞善舉〞是否像耶穌所說的他已經得了他的賞賜?


這就要看他本人的動機與心態了.


1.他是故意行善來滿足自己並彰顯善舉以得人的榮耀?


2.還是新聞界炒熱絡的?


這個他本人最清楚了.<如果答案是1.那他已經得了他的

賞賜.自無
問題>.<如果答案是2.就不是他的問題了耶>.



在二千八九百年前的中國與印度及歐美洲,並未通消

息,佛教在印言善法,儒教在中
 
言善德,及耶穌基督

在歐美教善.並非誰倡誰效,善道自然同耳 ,各教之經

典各有記載
,多不勝舉,查看當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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