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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阿駿救贖泥鰍野放)

以放生的意義而言,是當有情眾生的生命面臨生死關頭,隨時.隨機. 來解救刀口下的生命。

是解救牠們的生命及解除牠們痛苦而放生(例如:海水蛤蜊.淡水蜆.泥鰍等不解救牠們必死.所以要放生)。

假如是觀賞魚.觀賞鳥因牠們不會被宰殺食之(也不會成為釣餌),我們就不必買牠放生。

繁殖的"觀賞鳥"不能放生,一來較無野外求生及適應能力(例如颱風,寒冬),二來觀賞鳥不會被宰殺吃食,放生恐怕反而危害了牠們的生命喔!

建議可以買被捕抓的野生鳥類來放生,例如綠繡眼,麻雀,斑鳩,黑嘴皮等放生(問店家是否野生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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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 詩篇 36:6~7. [... 耶和華啊! 人民. 牲畜. 你都救護。神啊! 你的慈愛何 其寶貴!]  

孟子:[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

六祖壇經 行由品第一言: [獵人常令六祖守網.  而六祖惠能每見生命必放之。]

生命不能平等嗎? 為什麼不能解救牠們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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