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大小事】北市稽查200家獸醫院 僅開罰3千元 | 佳佳2015-11-17 14:09 | By 佳佳

台北市法務局與台北市動保處合作,針對證書懸掛、動物診療紀錄查閱、獸醫師身分確認等項目,稽查轄內200家獸醫院,其中有5家未懸掛證書,已當場改善;1家獸醫師支援未報備,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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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台北市動保處

台北市目前有237家動物醫院,為落實管理獸醫院及實際診療狀況,自民國104年3月2日起,法務局與台北市動保處針對執開業執照、獸醫師證書懸掛、動物診療紀錄查閱、獸醫身分確認及寵物登記執行等項目,已完成稽查台北市200家動物醫院。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截止至10月20日已完成200家獸醫院稽查,共發現6家違規,其中5家獸醫師證書未懸掛,當場要求懸掛補正,並未開罰;另有1位獸醫師因支援(未在執業登記地點執行業務)未報備主管機關,依《獸醫法》僅能處以新台幣3,000元罰鍰,整體不合格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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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台北市動保處

而有違規情事的動物醫院及醫師是誰?動保處的回答是「本處處以罰金3,000元為獸醫師個人違反獸醫師法規定,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無法公開,至於獸醫診療機構違反獸醫師法部分為獸醫師證書未懸掛,經勸導後皆已當場懸掛改善,公布名稱於法無據及授權,又本案並非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4、7款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至於藥品的稽查,包括動物用劣藥、偽藥、禁藥及管制藥品等,本次查無相關缺失。

儘管稽查立意良善,但查有不符規定者卻又不公開,毛孩的爸媽如何避開這些不肖的獸醫師及動物醫院呢?且罰鍰僅區區3,000元,能起多大的效用?恐怕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動保處副處長葉明穎呼籲,購買藥品須認明農委會核可的動物藥品許可字號,例如「動物藥入字XXXX號」、「動物藥製字XXXX號」;並注意保存期限及有效日期,若有不法可逕向動保處檢舉,成案者可領1,200元~20萬元不等的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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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動物醫院開業執照。(來源:諾亞動物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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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獸醫師執業執照。(來源:諾亞動物醫院)

寵物擅於忍耐病痛與異狀,飼主應更加注意,診療機構是否懸掛開業執照、獸醫師證書以及獸醫執照,根據法規,獸醫師開業必須掛牌上述「3張證書」;選擇院所也應多參考其他飼主的評價,事先避開那些有爭議的動物醫院;而購買寵物用藥,應注意有無相關許可證字號及保存使用期限等資訊,否則,如寵物受害就變成飼主本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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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獸醫師合格證書。(來源:諾亞動物醫院)

 http://pet.talk.tw/Article.aspx?ClassID=30&Article_ID=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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