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網中廣新聞網 – 2015年1月31日 上午11:04)

有民眾帶寵物看完病後,不滿病情沒有好轉,上網散佈不實言論,獸醫師提出一百萬元民事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民眾確實侵害獸醫師名譽,判准賠十萬元。(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簡姓女子飼養的寵物犬,因罹病行動不良且疼痛不已,日前與男友帶狗到王姓獸醫師開設的動物醫院就診,但事後卻被獸醫師提告求償。因獸醫師主張,簡姓女子認為她的寵物犬被診治後病情未好轉,甚至病況益加嚴重,竟於民國101年11月9號晚間,在網路論壇PO文,指控獸醫師「開刀不完全、在網路上吹捧自己,要網友三思」等內容,導致他被客戶質疑醫療專業,也有客戶因此取消預定的門診治療及手術,他還因此要上精神科求助,所以提出一百萬元民事求償。
台北地院審理時,簡姓女子抗辯,已在論壇三次發表正式道歉,也親自去診所道歉,主張醫師請求的金額過高。經法院調查後,認為簡姓女子的道歉與她侵害對方名譽權的行為不成比例,衡量兩人的學歷、工作、背景等因素後,判決簡姓女子須賠償獸醫師十萬元,全案可上訴。https://tw.news.yahoo.com/%E5%B8%B6%E7%8B%97%E7%9C%8B%E7%97%85%E6%B2%92%E5%A5%BD%E8%BD%89-po%E6%96%87%E7%BD%B5%E7%8D%B8%E9%86%AB-%E5%88%A4%E8%B3%A010%E8%90%AC-030459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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