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AH 於 2016/09/30 00:33

這你就錯了,當初亞當與夏娃在伊甸園犯了罪後,神就宰殺了羔羊給他們穿皮衣。

亞當與夏娃的次子亞伯獻祭時奉上了羊使神喜悅,該隱種的菜蔬卻不被稱讚,因為他只想到為自己裹腹。這些獻祭表示要讓動物代替人類因罪而死,何時說過不能殺動物?
而為何新約時代耶穌會說不喜歡獻祭呢,這代表舊的儀式將要過去,人們不用再從獻祭與神有連結,而是可以直接的與神接觸,舊約不能吃不潔物的規定也在耶穌叫彼得吃的時候廢除了。何況耶穌在世上時還顯了個神蹟——五餅二魚,表示他會吃魚喔!
基督徒並沒有把重點放在慈悲一事上,最重要的是要去認識神,以祂為唯一,不再有別神,並全力的去愛祂,更何況,神在地上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人呢!

版主回覆:
1.十誡裡最原始聖經是"不可殺生",不是只有"不可殺人"喔,請查明。
2.基督徒並沒有把重點放在慈悲一事上?
這是對耶穌莫大的曲解與不明,"慈悲即是博愛",是一種「無私的愛」,耶穌講「要愛你的敵人」,「要愛人如己」即是「慈悲心」的展現。
耶穌不是要他的門徒滿懷慈愛與憐憫、寬仁和"慈悲"嗎?怎麼說基督徒並沒有把重點放在"慈悲"一事上?
-聖經-路加福音6:36:「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3..不含私心的愛是博愛也是慈悲,既然"慈悲"怎會有殺生行為呢?
(-聖經-路加福音6:36 :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4.神在地上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人?
"神"的愛這麼狹義嗎? 弗三19:「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

 

訪客AH 於 2016/10/01 07:41
1.舊約聖經的十誡當中從來沒有出現過「不可殺生」一語,只有「不可殺人」。可以去查看出埃及記第二十章。
2.可能在佛教觀點中「慈悲」適用與任何物種,可是就基督徒的觀點來看是神與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喔!還有路加福音6:36最正確的記載應該是:「你們要(對人)有憐恤,正如你們的父(對人)有憐恤一樣」(from聖經恢復本)
3.像上面那一點說描述,不含私心的愛是對人的,沒有說是對動物。
4.神愛世人,約翰一書4:19:「我們愛,因為神先愛了我們。」聖經上所記載的愛大部分都是神與人的關係。例如:神成為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樣痛苦的事情是為人而做的,代表神真的很愛人。當初神造亞當,是按照神的形象,而神叫亞當「管理」萬物,這樣更能確定人在神眼中是很重要的存在。以弗所書3:19以恢復本的版本來說就會是:「並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人」要認識基督超越知識的愛,看這一整章經節可以看出這些話是要人去實行的喔!
看來你知道蠻多聖經的經節唷!佩服佩服。不過下次讀聖經的時候最好要搭配上下文才能看出經節最正確最完整的意思。希望這些解釋會對你有幫助:)

版主回覆:
君無戲言,十誡裡最"原始聖經"是"不可殺生",不是只有"不可殺人"喔,請查明!
PS:我親眼看過,那本原始聖經很厚,要看它的解釋。
期望你對"神"的愛能善加領悟,否則我們不會有"焦點"。
弗三19:「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
路加福音6:36 :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訪客AH 於 2016/10/01 07:52
對了忘了說,基督超越知識的愛也是神對人的愛

版主回覆:
既然是基督超越知識的愛,怎麼會有殘忍殺生的行為?

詩篇 36:6~7.耶和華啊!人民.牲畜.你都救護。神啊! 你的慈愛何其寶貴!

箴言 15:17:吃素菜.彼此相愛.強如吃肥牛.彼此相恨。

箴言12:10.:義人顧惜他牲畜的命. 惡人的憐憫也是殘忍。

神只對人的愛嗎?
你可否舉出神要我們只要愛人就好,對"牲畜"不救護? 不必顧惜"牲畜"的命? 要彼此相恨? 或要我們殘忍殺生不慈愛的經文呢?
PS1:建議不要"選擇性"相信經文,只取你想看的部份喔!

 

訪客AH 於2016/10/20 23:49

你的疑問的解答會出現在上面的網址,希望你能仔細看完
十誡是確實說到不可殺「人」,英文版是"murder",如果你看到的是不可殺「生」,那就是翻譯的問題了。
我不是在斷章取義,我是有讀前後文才下結論的,

版主回覆:

十誡裡最"原始聖經"是"不可殺生",不是只有"不可殺人"喔,我親眼看過,那本原始聖經很厚,要看它的解釋。
話說有天2位傳道人來寒舍向我傳教,談到"不可殺人"這一話題,剛好此人帶有一本"原始聖經"我就請他查,他當下查到十誡"不可殺人",再細看其解釋果真是"不可殺生",此2傳道人當下啞口無言點頭稱是並對我說:"你對聖經真的很有研究啊"!

 

訪客AH 於 2016/10/21 00:05

告訴你一個不爭的事實,那就是很多基督徒都吃肉,因為我們相信這是神賜予我們的食物。以你的角度看到聖經有一些經節講到「吃素」,那聖經也有很多經節講到吃肉,總不能說因為看到「吃素」的經節就要把吃肉的全部忽略掉吧。箴言15:16說道:「少有財寶,敬畏耶和華,強如多有財寶,煩亂不安」下一節:「喫素菜而彼此相愛,強如吃肥牛卻帶仇恨」根據前後文就可以推斷,心靈上的敬畏與相愛,比物質上的享受更為重要,完全不是叫我們要吃素,這完全只是一個比喻而已。

版主回覆:
什麼是不爭的事實?積非成是嗎?
人不應該欺負殺害無助的小生命,而讓牠們受苦哀號,因牠們是無辜的,人不但不能殺害生命(含墮胎)更應以愛心保護並解救。如此,人的心靈自然能進化到更高等的意識層次。

常有基督徒自言說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擁有慈愛與慈悲。
您能想像如果上帝在地球,看到甚麼就殺來吃?
又說上帝是創造動物來殺的?對動物哀號痛苦而死毫無憐憫?
若有這樣的上帝,我ㄚ駿不願成為牠的子民。
我再重覆一次:"若有這樣的上帝,我ㄚ駿不願成為牠的子民"。

創1:29-30「 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

聖經禁肉食:(創世記9:4)「唯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們的生命,你們不得可吃!」PS:請問動物的血肉有沒帶血的嗎?

羅14:21「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

〈影音〉殺生-生命在哀號吶喊@ 大ㄚ駿小放生日誌-凡走過留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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