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問題 |


急~偷翻別人東西 被要求寫自白書按指紋...



在去年年底的時候去我朋友家 偷翻他們家的所有東西(房間之類的) 我知道這樣很不對 但那時候就是想

 

翻東西 然後之後 最近他們家有東西不見 他覺得是我有去他家之後才不見,我知道他們家也有某些人曾經

 

有這樣的前例,就是錢不見(不是我)


,現在則是他父母說東西有不見,要去找認識的來採指紋 ,所以萬一在不該有我的指紋的地方發現指紋

 

這樣我就死定了,於是他說可以把事情弄小,所以叫我寫一張類似自白或是聲明之類的,可是又說他有

 

認識的警察,說我的証明寫的不好,所以除了重寫還要加上雙手的指紋和掌印,如果不從就直接把我帶

 

去派出所請他認識的警察幫我蓋指印, 可是我並沒有偷拿任何東西 ,


請問
這樣有算錯嗎(偷翻別人家)有什麼刑罰

我一定要按指紋寫自白書嗎?


如果有指紋在上面就一定是我偷的?(他們家很少有朋友進出)


自白書可以當證據嗎?如果對方有讓我感覺的到壓力 這樣自白書算數嗎?


就算是他認識的警察可以說要我按指紋就按嗎?(有什麼自保之道)


他想把其他發生的事情一起加進來這樣可以嗎?


如果 我有跟我其他朋友講過這些事 我朋友算知情不報嗎?有刑責嗎?


是不是不寫就一定會被告,或是我可以等他真的告了再去驗指紋之類的?

可以不接受測謊嗎?

希望是有處理過這樣的經驗的人來回答 感激不盡


這˙個問題困擾我很久了 明天就要解決了 拜託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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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回答時間:
回答:大ㄚ駿
2010-06-01 02:03:05
 







誠實面對吧!

偷偷摸摸翻人家東西已是犯罪

悔改.誠心誠意祈求對方原諒你

立志永不再犯罪!

並在神前懺悔

立志終生不殺生及行善...




  • 人非聖賢誰無過!

    改過自新善莫大焉.

    深思之......深思之....

    切勿一錯再錯哦!

    <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不是不報.

    只是日子未到ㄚ....>
    .


  • 2010-06-01 02:20:07 補充

    我犧牲睡眠時間答你急件問題

    已盡力了了........



  • 偷竊罪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如報警警方可以強制你按指紋

    宜悔改之並求原諒是上策也



  • 入人家宅翻所有東西已屬不法


  • 2010-06-01 09:53:09 補充

    偷竊罪追訴期20年


  • 2010-06-01 09:59:14 補充

    脫得了刑罰罪

    但良心污點譴責是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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