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動保處提醒,業者須有這張許可證,才可販賣動物用藥。(台南市動保處提供)

2017年10月13日 12:31 中時 中國時報記者/程炳璋
網路不只禁賣人類用藥,連動物用藥也禁止擅售,台南市一名大學生因家中飼養狗狗,為增加收入,利用網路販賣犬用全效滴劑,

賺取利潤41元,卻因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遭查獲,罰鍰9萬元,反而得不償失。少子化社會影響,民眾飼養寵物者越來越多,

台南市動物醫院及大型寵物用品館林立,業者除販售寵物外,還兼販售各類寵物用品及常見動物用藥。


動保處提醒有意從事販售動物用藥的動物醫院或寵物業者,應先向台南市經發局登記動物用藥品零售業的營利事業證明文件,

才能向台南市動保處提出申請。經動保處審查合格,並核發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業者才能營業;如未依規定而擅自營業,

或於網路平台(如蝦皮)販賣動物用藥品,將依照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處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除了不得擅自販售動物用藥外,連宣稱具有「療效」的寵物營養食品及用品,也不可以。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非動物用藥品,

亦不得宣稱「療效」,違者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台南市動保處提醒,政府對動物用藥的管制,

幾乎比照人類用藥的標準立法,民眾選購寵物處方藥品時,應經由獸醫師診斷,再開立獸醫師處方箋,

並向領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的業者購買,對寵物健康才有保障。

(中時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013002946-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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