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2 13:01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主持行政院院會,拍板「獸醫師法修正草案」,將獸醫診療機構收費標準由獸醫師公會擬訂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院院會今天拍板「獸醫師法修正草案」,將獸醫診療機構收費標準由獸醫師公會擬訂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資料照,記者歐素美攝)

    行政院院會今天拍板「獸醫師法修正草案」,將獸醫診療機構收費標準由獸醫師公會擬訂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資料照,記者歐素美攝)

目前獸醫診療機構收費標準由獸醫師公會訂定,但公平會有意見,加上不少民眾認為收費偏高,政院今天通過農委會提報的修法。

農委會表示,獸醫師職司動物防疫、檢疫、醫療及肉品衛生檢查等業務,其責任日益加重,有必要提升我國獸醫服務體系,以因應產業需求及社會期待,因此研擬「獸醫師法條正草案」,以改善獸醫師管理規範,加強獸醫專業倫理,維護獸醫師工作及飼主權益。該案若能順利通過,對於國內獸醫服務品質將有助益。

這次修法包含5大重點:維護獸醫師工作權益、維護飼主權益、改進獸醫師執業、開業管理規範、調整獸醫診療機構收費標準訂定機制以及強化獸醫專業倫理規範。

草案明定獸醫師申請執業執照以一處執業機構為限,並應於登記所在地之任一執業機構內為之。獸醫師及獸醫診療機構歇業、停業、復業或原申請執業登記的事項有所變更者,應於一定期間內報備查或申請許可,以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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